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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共建绿色文明家园——致广大市民、社会各界朋友的一封信

    信息发布者:庞清池
    2022-01-25 17:23:32   转载

   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共建绿色文明家园——致广大市民、社会各界朋友的一封信

    魅力徽王 魅力徽王 2022-01-25 12:10

    广大市民、社会各界朋友:


        为大力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,减少环境污染,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、财产安全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区有关部署要求,根据德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《关于德州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》德环委办字【2022】4号,自 2022年1月11日起至 2022年3月13 日,在全市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
          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”

        在此,我们呼吁广大市民、社会各界朋友身体力行、倡树新风,移风易俗、文明过节,拒绝燃放烟花爆竹,共同呵护碧水蓝天,共建绿色文明家园。

         不观望,争做遵规守法的践行者。近年来,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和人身伤害屡见不鲜,让喜庆团圆的日子蒙上阴影,禁燃禁放,是每个向往美好生活市民的必然选择,只有从我做起行动起来,执行禁放规定,履行责任义务,主动监督劝阻,维护社会正气,真正使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好风气成为一种共识、一种习惯、一种自觉。

         不抱怨,争做蓝天白云的守护者。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烟尘、留下垃圾、带来噪音,使城市美景蒙尘、雾霾肆虐,治霾之路道阻且长,同在一片蓝天下,只有拒绝抱怨、摒弃麻木,有所不为、有所必为,汇聚点滴之力,为守住“蓝天白云、繁星闪烁”做出贡献。

         不守旧,争做移风易俗的现代人。年味是阖家团圆的幸福味,不是充满硝烟的鞭炮味。生活在现代文明的城市,应该把节日的闲暇,用于参与志愿服务、文明劝导;用于关爱留守儿童、孤寡老人;用于与父母子女交心、街坊邻里欢聚。用鲜花绿植、祝福微信、文化活动丰富我们的节日生活,让我们的家园更有温度、更加温馨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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